摘要:自2009年5月1日起,欧盟成员国必须保证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dimethylfumarate)的产品投入市场;对于出口欧洲鞋类产品中使用的颗粒干燥剂可改用防霉片.
国家质检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09年1号《关于欧会发布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投放市场决议的通告》其通告内容为:2009年3月17日,欧委会发布一项决议,自2009年5月1日起,欧盟成员国必须保证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dimethylfumarate)的产品投入市场;对已经存在于市场上的含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必须从市场中撤回,并从消费者中召回;消费者必须获知该产品的风险。
据介绍,富马酸二甲酯在国内产品中应用十分广泛,相当多的鞋类、皮革家具及家纺等产品都会在包装中放入含该成分的防潮袋(颗粒干燥剂),用于防潮防霉。纺织品更是浙江省优势出口产品,每年出口量达到400亿美元。而欧盟市场又是我省上述出口产品的主要市场。更让人关注的是,由于富马酸二甲酯还被广泛用于食品、粮食、饲料、化妆品、烟草等的防腐防霉及保鲜,因此,欧盟禁令还将影响浙江省这些行业。
富马酸二甲酯(简称DMF)通常被用作防腐防霉剂产品,用于皮革、鞋类、纺织品等的生产、储存、运输。根据欧盟这一决议通告,如果消费品或其部件中富马酸二甲酯的含量超过0.1毫克/千克,或者产品本身已标明富马酸二甲酯的含量,就将被认定为“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禁止进入欧盟市场。
针对上述情况以及要求,金华检验检疫局轻纺处在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并及时告知所有出口欧洲鞋类生产企业,不得在出口欧洲的鞋类产品中使用富马酸二甲酯(主要是颗粒干燥剂)。今年年初,金华局轻纺处就对本辖区有关的几家出口欧洲鞋类企业,要求做出禁止使用富马酸二甲酯的承诺。如某家皮革企业是属于一类出口企业,主要生产PU革女式时装鞋,年出口量在八千万万人民币以上,其中百分之八十出口欧洲国家。该企业自从今年一月份向金华局做出禁止使用富马酸二甲酯的承诺后,二月份就做了及时的调整以及更换,即原用颗粒干燥剂替换成不含富马酸二甲酯的防霉片。该企业的负责人表示:“放霉片的价格虽然贵了点,成本会高一些,但使用环保产品能让消费者放心,我们企业也安心。”
金华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要抓紧进行调整,换用更为环保以及健康的防潮防霉产品,并积极与国外客户进行沟通,减少《通告》对产品出口的影响。图为金华局轻纺处检验人员对浙江米兰诺皮革有限公司的鞋子使用防霉片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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